在影视作品中,哪个角色最让你心疼并且难忘?

观点一

《英雄本色》,小马哥之死,mark李。

先说为什么难忘。

大家都知道,小马哥在《英雄本色1》最后决战时死掉了,方式很惨烈,被爆头,血喷的老远了。

当年,观众表示不接受这个结局,吴宇森不得不在《英雄本色续集》中,杜撰了阿健这样一个角色,依旧是雪茄、墨镜、牙签、带窟窿的风衣,但后人提起时,没人记得“阿健”这个名字,只记得那个嘴角邪魅一笑,把手枪藏进花盆里的小马哥。

小马哥的死,是每个人心头的痛。

小时候无法理解,这样一位大英雄,为什么被坏人爆了头;

长大后,当我们明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后,还是无法释怀。

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舍生取义,他的死,在吴宇森眼中的江湖里,其实是必然。

且看电影的主线故事,说含糊点,就是宋子豪宋子杰兄弟俩从和睦到反目再到和解的过程。

宋子豪代表的是香港藏污纳垢的黑社会、他们卖白粉、做假钞;

宋子杰警察出身,冲锋陷阵,有着漂亮的履历和漂亮的女朋友。

这两个角色,一定程度上是香港过去和未来的缩影。

在吴宇森看来,过去的九龙城寨、o记三合会打打杀杀的日子终究没着没落,没心没肺的日子终究会过去;而秩序、文明、法制才是香港这个码头的未来。

他们出生于一个家庭,有着共同慈祥的老爸,却注定分道扬镳,你死我活。

而小马哥呢,则是夹在混乱与秩序之间的人。

他那句台词至今是无数人的座右铭——

我等了三年,不是为了证明我有多了不起,而是失去的东西,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三年前,他是黑社会头目的第一打手;

美钞点雪茄,所到之处人人逢迎自不必说,那时的小马哥与香港水乳交融,他不是过客,是主人。

这个没什么文化的人,从小混混成长为大佬,靠的是一个义字。

这里所说的“义”,不是民族大义,而是朋友之间的情谊。

小马哥贩毒、伪钞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朋友才最重要。

宋子豪入狱的一刻,天桥上的小马哥显得如此凄凉孤单

他血洗仇家,用一条腿换来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报了仇,却不知道,属于他们的香港,已经开始易手。

集团势力被倾轧,小马哥从香车宝马沦为擦车宫,靠捡起阿城丢在地上的零钱过活。

宋子豪出狱,小马哥忍住了眼角呼之欲出的泪水,哽咽着说,我们重头再来!

此刻的宋子豪,早已明白时势造英雄的道理。

时势一过,英雄速朽;强做出头鸟,只会输得更难看。

他学乖了,开始习惯出租车司机的日子,朝九晚五图个安稳。

胳膊拧不过大腿,宋子豪在时代的浪潮下,丢盔弃甲。

听着宋子豪的软话,看着曾经大哥的疲态,小马哥坚守的义气,让他坚决不做逃兵。

这时的宋子杰,在伟光正的信念下坚决铲平宋子豪代表的社会污垢,步步紧逼。

说好听点,叫大义灭亲,说难听点,就是一己私怨。

他有点像被邪教洗脑的教徒,像打了鸡血的童子军。

为什么说是童子军?

大家看几场他参与的打斗,不是被俘虏就是受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特别是最后一场戏,在阿城的招架下,简直就是一个弱鸡

嘴上牛x哄哄,拿枪的手瑟瑟发抖。

本来已经抽身而退的小马哥,不愿意陷兄弟于水火,狠狠地吸了两口海风,打方向杀他个黎明。

相信此时的宋子杰或许明白了,所谓的江湖不是一句口号,也真正理解了把生命交给他人是怎样一种信任。

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在宋子豪命悬一线的时候,小马哥挺身而出,救了这兄弟俩;

劝二人和好时,那句“做兄弟的...”还没说完,就被阿城爆了头。

那么问题来了,小马哥的后半句是什么呢?

肝胆相照?同生共死?卸磨杀驴?过河拆板?

相信看到这一幕,很多人眼眶都红了。

这样一位意气风发的英雄,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换来了宋氏兄弟和解。

为了朋友可以付出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论语》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香港地道的江湖义气,随着小马哥的倒下,也渐渐化作了云烟。

从此,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无法拒绝自己内心的人,真是伟大又可怜。

没有人不心疼吧?

致敬小马哥。

观点二

开门见山吧,在影视剧中最让我心疼且难忘的角色——《伪装者》于曼丽,实在让人心疼。

于曼丽是生逢乱世,经历甚是坎坷。她是明台的生死搭档,全心全意的护着明台,因为爱。

于曼丽的爱,令人心疼。因为那是绝望的爱,可又是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生死搭档虽然不是你生我死的意思,但结局就是于曼丽死了,明台活着。

从剧中看来,如果明台爱的人比于曼丽的人设讨喜的话,估计不会那么心疼于曼丽。

总体来说,于曼丽的一生,真的是命途多舛。

于曼丽原名锦瑟,14岁的时候就被继父卖到妓院。

不必多说,一个姑娘卖到妓院,还能做什么呢?

刚开始的时候,于曼丽学习一些器乐。妓院老板才不是为了让她学习,而是学习一些技艺取悦于那些客人罢了。

一年之后,于曼丽便开始挂牌接客。她的花名也叫锦瑟。

如此年纪的姑娘,又有姿色,在妓院里应该是受尽了苦楚。

否则,她也不会16岁的时候,就被传染上了花柳病。没有用的姑娘对妓院一无是处,并且对生意有影响。

所以,于曼丽生病后就被赶出了妓院,流落街头,差点就死了。

幸好碰见了一个好心的湘绣商人,姓于,把她救了。

那个叫锦瑟的姑娘,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却遭遇了这么多苦难,如何不让人心疼?

锦瑟姑娘没了,那是因为在她被赶出妓院以后,正在生死关头,被姓于的湘绣老板救了。

于曼丽活过来以后,她无以为报。曾经想过要对于老板以身相许,可是于老板拒绝了。

这位于老板不仅拒绝了于曼丽以身相许的报恩方式,还送她去私塾上学。

这对于于曼丽来说,简直是幸福到极点了。可是,好景不长,于老板在一次经商的途中,被三个土匪杀害,连尸首都没找到。

不久,学校里那个叫于曼丽的姑娘不见了。同时,江湖叫“锦瑟”的妓女又出现了。

她要为她的救命恩人报仇!所以,于曼丽费尽心思找到了那三个土匪,用尽心思与他们成亲。

可是,在成亲的那个晚上就会杀掉那个土匪,为于老板报仇雪恨。所以,人送外号“黑寡妇”。

这个外号的得来,何尝不是锥心之痛的经历。

明台和于曼丽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于曼丽告诉明台,第一次杀人很难,自己经历过。

可见,她杀了三个土匪,这个“黑寡妇”的称号,可不是随便来的。

这得需要经历些什么,才能下得了手?一个女孩子,得多么难,真的无法用语言形容。

恐惧、绝望、痛心、仇恨等等人性阴暗的一面,集中在于曼丽的身上,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煎熬?

再后来,于曼丽被王天风看上,带进了军校。

经过培训,于曼丽成为了明台的生死搭档。原本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却又被明台的关怀和爱慢慢地修补好。

这个过程中,于曼丽对明台真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啊!

这份爱,爱到无法自拔,却又知道答案。于曼丽经历了那么多,自然明白她与明台之间的距离。

明台是明家小少爷,人帅有本事,家庭背景优越。

那么于曼丽呢,她的过去就是过不去的黑历史,所以她也觉得自己配不上明台。

所以于曼丽说,她爱得绝望。从一开始就知道结局!

后来,于曼丽为了救明台,牺牲了。

这已经让人心疼不已,她怎么就能死了呢?关键是直到死,于曼丽也不知道自己不过是死间计划的一颗棋子,但是她想着要救明台。

所以,很心疼这个角色。从颜值到演技,其实与于曼丽与明台非常匹配。当于曼丽牺牲,碎了多少观众的心啊!

饰演于曼丽的宋轶把这个角色的妖娆演得恰到好处,痴情的情绪到位。

面对需要完成的任务,果断、勇敢,反应机敏,身手又好。

所以,这个觉得令人心疼,也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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