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指纹技术,为何犯人还要画押?(古代运用指纹技术进行刑事审理和证据鉴定)
古代运用指纹技术进行刑事审理和证据鉴定
古代审理犯人和给犯人定罪的时候,卒吏都会让犯人在纸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代表着犯人对纸状上的内容认同。不过看到这里大家或许会感到很奇怪,在那个年代根本就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指纹技术,那么它按手印的意义又是在哪里呢?
要了解古代人们是怎样运用指纹,那就要知道指纹有什么特征。
——指纹是我们人类手指末端皮肤的纹路,也就是手指末端突起的纹线,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同心椭圆形,并且每个人之间的指纹都不尽相同,哪怕是双胞胎亦是如此。所以指纹一直分辨一个人最为细节的地方。
正是因为此,指纹很早以前就开始被运用到了案件侦查方面,因为罪犯在犯案过程中难免会留下一些指纹,而警官们在现场运用指纹收集器采集指纹,只要再带回到警察局里与嫌疑犯对比,就能找出凶手出来,所以指纹一直被认为是确定罪犯最强有力的证据。
不过在古代指纹的运用方面就比较狭隘了。虽然古时罪犯在作案现场也会留下大量指纹,但是当时并没有先进的设备去采集这些指纹,再者古时房屋多为土坯房,指纹也不容易保存在案发现场,所以古人在侦察案件时是无法用指纹的。
不过即便如此,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古人仍然注意到了指纹。
古人很早就发现了指纹的独特性,不过由于技术有限,单靠肉眼分辨出指纹的异同十分困难,所以当时的古人也只是对其做了粗略的研究。
秦朝出土的文物当中便有古人对指纹的记载。秦朝是一个注重法律的国家,所以这些出土的文件中对案件的描述非常详细,其中记载了一起盗窃案就对指纹、手印进行了记录,书中说在房屋里面、洞穴里外的土壤上都发现了膝盖的痕迹,并且屋子里围墙上也有手的印记。
虽然记录的十分粗略,但是却证明在两千多年前我国确实开始研究指纹了。
古时对于指纹的运用主要就是在刑事诉讼方面,并且聪明的古人发现,人类指纹在每个年龄阶段都会发生一定的大小变化,倘若年龄较小,那么其指纹就会比较清晰、密集,年龄越大,那么其指纹就会变得有褶皱、相对稀疏。原理也非常简单,随着年龄增长,人类的皮肤会变得越来越松弛,从而产生皱纹,也就导致指纹发生上述的变化。
在史书也有通过辨别指纹来分辨罪犯的案件。那是一场发生在元朝时期的案件,民间发生了一起案件,富豪长期奴役农民他家十七口人,遭到了控诉,所以富豪便被告上了衙门,但是富豪非常狡猾,拿出了按了指纹的卖身契,说这是两家有协议,这就导致长期以来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富豪有罪。
所以官员几年来还是没有给富豪定下罪名,之后时任提刑按察使的潘泽着手处理此案,他从富豪留下的指纹中发现,这上面的指纹很有可能不是农民的,此案有蹊跷。
于是潘泽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在当地找来几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有男孩有女孩,让他们把自己的指纹按在纸上做对比,从指纹的疏密程度来判断人的年龄,并且发现这些指纹的疏密程度都比较密集。而卖身契的指纹却全部是稀疏的,这是完全不合常理的,毕竟农民家十七口人是有小孩的,所以指纹不可能全部是稀疏。
这充分证明了富豪当时协议上的指纹是伪造的,而如今证据已经确凿,富豪是没有办法再狡辩了。
这起案件也证明了古人在指纹方面的研究,并且古人也利用指纹、手印的其他特征解决了很多案子,其实在元朝之前,更早的宋代也有一起这样类似的案子。
当时永新县有个叫龙聿的有钱人,经常诱骗周整和他赌博,并且靠着出老千、用计谋来赢周整,这周整也是个愚蠢的人,每次都被龙聿骗到,并且欠了龙聿一大笔钱。龙聿看他实在是没有钱还了,于是就让周整把自己家里的肥沃的土地卖给龙聿,欠的钱也不用还了。
但是当时周整年龄比较小,家里的土地是周母管着的,如果没有周母按过手印的卖地券,那么龙聿是拿不到田地的,于是龙聿便让周整回家拿到了周母在空白纸上按的手印,然后在纸张上立下卖地字据,这样一来就是在周母不知道的情况下拿到了周家的上等田地。
但是龙聿却犯了个致命错误,他把日期写在了手印上面,如果细看卖地契约就能看出来是先有手印再有字据的,龙聿也并没有发现这一错误。
周母得知此事后,立马把龙聿告上了官府,不过当时的知府看到卖地契约上有周母的手印,于是便没有给龙聿定罪,周母倒也作罢,可在当时一块好田地可是一个家庭的生命,怎么能就此放弃?
于是在新知府就职之后再次将龙聿告上官府,这次知府对字据上的指纹详细观察了一番,便发现了龙聿的计谋,于是便判决土地仍然属于周母。
这起案件的记载充分证明了古时对指纹的运用,并且也能辨认出指纹是谁留下的了。虽然我国古时在指纹技术方面的运用没有现在这么广泛,但是在当时已经是非常先进的技术了,其他大多数国家甚至还没有开始对指纹进行研究。
而我国早在西汉时期就已经把指纹技术用在了刑事方面,再到后来,随着古人对指纹的研究,这项技术也被运用在文书契约、签字画押、婚姻家庭等方面。
在文书契约方面,例如卖身契、卖地契约、欠款契约等都需要指纹作证,刑事方面,例如收集证据、定罪等过程都需要指纹的参与。
所以准确点来说,古时并不是没有指纹技术,而是对于指纹技术的运用没有今天这么广泛,不过放眼全世界,能够有如此先进的技术当时世界上还真没有几个,说道这里不得不佩服我们老祖宗的智慧当真是博大精深。
古代存在指纹鉴别技术的证据及其应用
古代只是没有现代文明创造的高科技,扫描识别。不代表人工不能识别,不代表没有识别指纹的技巧。或许只为失传或者还没被考古学家发现而已。
我们就来说说为什么必须,画押,按指纹。
说古代没有指纹鉴别技术是错误的,根据文献发现,古代已经有了初级的指纹鉴定比对。
据文献记载,其鉴定技术始于唐代。唐朝的文献中也有相应的记载,如唐建中三年七月十二日,士兵马灵芝急需银两,向报国寺建英和尚借钱一千,月息一分;如果建英和尚需要,随时可将本息收回;如马灵芝不能归还,建英和尚可将马灵芝的全部财产取走;恐无凭证,立捺印。(摘自德国著名指纹学博士罗伯特·海因得尔1927年出版的《指纹鉴定》。
从这件事上,我们能够知道哪些信息呢,契约,凭证都会按手印。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不承认,好办在按一个对比一看,不就知道了。
还有必须说的就是,古代很多人都是不识字,但是古人发现,每个人的指纹和掌纹都是不一样的。就成为了古人自己的身份的一种标记。
画押,就成为了一种证据。
其实,二千多年前的秦代,我国就有用指纹破案的记录可。在云梦出土秦简中的《封诊式穴盗》篇记载: “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膝,手各处”。这表明秦代司法人员已将“手迹”作为破案方法,并对作案现场进行司法检验的一种物证。
此后历代,都沿用在文书上以指模、掌模为鉴的习惯。我国古代军队有《箕斗册》,即登记士兵指纹,以便检查。这表明当时己能对指纹按形态、结构进行正确分类,并将这种分类特征和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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