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余时间搬砖违反师德吗?(教师兼职送外卖:业余搬砖违反师德吗?)

教师兼职送外卖:业余搬砖违反师德吗?

说实在的,回答这样一个极度敏感而且倍受关注的问题,是需要感性和理性成分的共同参与的。这个问题与“是什么原因让四川巴中教师兼职送外卖?”指的是同一事件。网友们见仁见智,各表看法,一时间送外卖的兼职老师“意外走红”,这个问题似乎成了近日教育的热点话题之一。据“七月夜话”披露,5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的李老师已经辞去了送外卖的兼职,5月9人民日报以“对老师兼职送外卖能不能少点道德绑架?”为题,对事件的来龙去脉和网友的看法做了报道,最后以“教师首先也是一个正常人,合理合规地赚钱,有何不妥?”反诘句为这件事似乎“盖棺定论”。但是,由此引发的各种思考和讨论还在继续,题主“教师业余时间搬砖违反师德吗?”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我就郑重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迫切希望引发新的、更深的思考,期待在这个“是”与“非”的问题上达成某种共识。

我的观点是,这个教师业余时间搬砖不违反师德。理由如下:

第一、从“师德”的界定上看,不违反师德。

《新华字典》(第11版,商务印书馆)的解释是“师,老师,传授知识技能的人。”“德,好的品行”。在某一知名媒体平台的百科知识里说:“师德定义为:一种职业道德,全称是教师道德,外文名Teachers code of morality”“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师劳动所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根据以上对“师德”的定义,笔者认为,“师德”具有四个属性:为教师所有;存在于教师的劳动中;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教师应具备的道德素质。据此,虽然我们不能拿出直接证据证明李老师在学校里的工作表现如何如何,但可用反推法,如果李老师在学校里没有发生过违背师德的记录,说明他在学校的师德表现是没有问题。这是根据“师德”的定义做出的推论。

第二、从国家出台的有关“师德”的文件规定上看,李老师不敢违反师德。

2008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提出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六个方面的道德规范。2013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2014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并建立问责机制。2019年12月15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六个方面,提出了十八条意见。这些文件都可以在网上搜寻得到。笔者深切感到,这几年国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只要从事教育工作,师德永远是第一标准,永远是“一票否决制”和“零容忍”。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对师德的要求和规范,李老师不可能是不知晓,不可能明知而故犯。

第三、从兼职的职业与兼职的时段上看,与师德没有直接关联。

李老师的兼职是送外卖,从事的兼职不在师德规范所要求的范围内;时间是“五一”放假期间,属于公民自由支配的时间。以普通公民身份,跑送外卖,锻炼身体,补贴家用,于情于理,无可厚非。据此,笔者认为,就身份与兼职而言,李老师的行为与社会公德有关,与师德没有直接关联。

第四、从培育社会正能量的角度看,这个事件值得多方深思。

一是社会成员应以平常心对待这件事情。送外卖,是社会的不同分工,没有贵贱之分。家长应从“劳动最光荣”的高度去认识这件事,必要时,籍此事件,对孩子进行一些劳动教育未尝不可。二是学校教代会、教师工会要多关注关心老师的身体健康,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对公民办教师实行免费年度体检,建立和完善教师的健康档案。三是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当地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使教师能够善教、乐教、安教。

教师如何在困境中应对生活压力

搬砖老弟,作为同行,思忖再三,借宝地,出点主意,仅供参考:

道德呀,法律呀,条例呀……咱一门心思想着如何为人师表,对这些哪整得那么明白。

自媒体时代,到处都是摄像头,咱哪有时间到处去捕捉精彩瞬间,只有被拍的份儿,谁知道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什么言行又犯规了呢,再说咱根本不想成什么网红。

但孩子尚小,房代呀,学费呀,油盐酱腊呀,囊中羞涩怎么办?总得想点办法不是:

原则:先放下一切,彻底学学法规,提高法规意识!法治社会,看来教学常规呀,教师职业道德呀……不够用。对了,听说有公职人员什么什么的,一定要看,有高人提过!

不要去送什么外卖,多费双腿!

别去搬什么砖呀、水泥什么的,多费双手呀!

还是想想怎么成网红的吧,都什么时代了!要与时俱进!

1、上策,改变生活。房代什么的,能还则还,不能还弃供,不要了;孩子上学,只上义务教育阶段,省钱;媳妇嘛,多做思想工作:坚守爱情,为了孩子,从一而终。一日三餐,大人一天改为早午两餐,晚饭省了,过午不食,省钱养生,一举两得。孩子长身体,必须吃三顿,要不然被摄像头捕捉了,还说你虐童!油盐酱腊啥的,把酱腊省了,咱生活不求那么多滋味,盐是汗味,离不了,油嘛,主要是考虑孩子,权做借光……

2、中策,改变自己。卖腿!咱自己的腿,送外卖也是费,干脆卖一条,爹妈给的,一部分钱捐给失学儿童,一部分留下补贴家用。这样,就可以又红一次:***教师,卖腿助学,堪称时代楷模!你会像朱之文一样,整天有人围着你拍视频,带富一方!日常工作,辅以双拐,咱身虽残,但壮志弥坚,给学生树立一个现实版的励志形像。行文至此,我突然想到了孔已已,鲁迅说他的腿是被打折的,我看不一定,没准是他给卖了……“他高大的身材”,腿长,一定卖了个好价钱!

3,下策,改变方式。行乞。这是不错的主意。不要什么证啥的,入行门槛低,竞争力小,主要是工作环境好,主要是车站呀,桥头呀,商场呀,景区呀,只是不知道这一行算企业呀,还是个体,但肯定不是国企!主要是估计这一行不能算什么兼职,据说收入颇丰,一部分留作家用,一部分还是助教,咱不能忘了咱的职业道德。把头发留长了脸一遮,爱谁拍谁拍,再说了,干这行,脸皮就得厚点!千万不要整容、破相,开学了,咱还是要上讲台的!最最重要的是,可以把作业呀,课本呀,放在屁股底下,一边行乞,一边办公,公私兼备……我担心,弄不好又成了网红:人民教师有奇招,边办公来边乞讨!

三条妙计各有所长,有悲悯,有悲情、有悲壮,仅供参考。兄弟放心,以上三计,绝对不违道德,不触法规,估计不会有精明世务者再上纲上线了。

后补:我在上看到了朋友“智睿高中英语”的评论,上面有一则消息,是关于人民日报上的,你是人民,你再没时间也要好好看一下,说不定你会有更高明的想法!

据“七月夜话”披露,5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的李老师已经辞去了送外卖的兼职,5月9人民日报以“对老师兼职送外卖能不能少点道德绑架?”为题,对事件的来龙去脉和网友的看法做了报道,最后以“教师首先也是一个正常人,合理合规地赚钱,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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