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孕妇想“优先”进景区与保安起冲突,景区赔偿2万元, 你怎么看?

孕妇与景区规定发生矛盾,从情感上讲,首先应该选择保护孕妇。以人为本,不能只沦为一句时髦的口号!

首先,张家界景区维护既有的游景规定,出发点是为了保证所有游客的人身安全和游玩顺利;其次,孕妇提出“优先”进入景区的要求,与社会人文关怀的内涵,以及景区既有的规定并不相悖。那么,原本是一拍两合的好事情,最终为什么会演变成一起光天化日之下非常不文明的的冲突呢?

笑笑叔认为,双方缺乏理性沟通是事件变味和升级的一方面,而两方人马自以为是,而且得理不饶人的自私心态,才是问题反转的最主要原因:

自以为是且得理不饶人

第一、王甜甜作为一位孕妇,理应获得直接从“绿色通道”进入景区的特殊照顾。但是,一家六口,以王甜甜身怀有孕为由,即便是通过“绿色通道”,也已经显得有些过分。但事实上,他们居然是要求全家优先通过普通游客检票口,这就显得不仅有些不讲理,而且是蛮横不讲理了!

第二、再看张家界景区工作人员,遵章守规没有错,但是为什么就不能从一个非常需要特殊关照的“孕妇”角度考虑一下执法的方式呢?王甜甜做为一个孕妇,在人潮如织的景区若独处将非常危险(谁能保证一步履蹒跚的孕妇不会被不小心的游客碰一下呢?)有家人在其身边,情况是不是会好的多——不仅能确保王甜甜安全,而且也是为景区减轻了许多麻烦。遗憾的是,景区工作人员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所谓严格遵守规定的名义下,选择了一种以非常简单的方式。

双方缺乏理性沟通

第一、王甜甜一家,如果能心平气和的对景区工作人员讲明孕妇需要家人陪同的原因。同时,也能够设身处地的理解景区工作人员的处境,耐心听取景区工作人员的规劝,不坚持非要经过普通游客检票口,而且是一家六口同行(出一个人陪同应该问题不大吧?),相信景区工作人员也会不近人情非要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

第二、如果景区工作人员也能心平气和的给王甜甜一家讲清楚不能走普通游客检票口,以及一家六口陪同的原因。并且在王婷婷一家火急火燎时能够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沉着应对,相信王甜甜一家也不至于非要和景区工作人员较劲到底,相信事件也不会失控!

总之,文明出行、遵章守纪、以人为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应该总是在大会上、视屏前、标语中才出现的口号。而更应该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时时牢记、处处践行的行为准则和处事原则。同时,作为公共场所成熟而有责任心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毕竟,人多之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晴带雨伞、饱备干粮”什么时候都不算多余!

"就特权插队事件发表个人观点,呼吁反思行为态度"

看了完整版的新闻报道,有些感慨,也有些郁闷。感慨什么呢?特权何时休?那又郁闷什么呢?为什么老天爷不让男人也学会怀孕呢?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不用介意,下面我来说说自己的意见。

一:绿色通道。什么是绿色通道?就是为那些身体不方便、或有特殊任务、或有特殊职业(比如军人)的人所开设的通道。既有绿色通道,为何不走?为何非要插队?扪心自问,如果我在那里排队,不管你是谁,想插队我前面我都会心里不爽,何况那么多人都在排队,谁知道你是孕妇?孕妇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插队么?

二、陪同人员数量的问题。新闻里边说的很清楚,他们一共六个人,三个孩子,一个婆婆,一个丈夫。这里就涉及到了两个问题:一个孕妇需要几个人来照顾?二、文中没有提到孩子有多大,是不是拉扯孩子就可以顺势插队?

个人观点,一个可以出门去旅游的孕妇,只需要老公一个人照顾应该就没问题了,如果一个人都照顾不过来了,那您还出门干嘛,安心在家里养胎吧。至于拉扯孩子顺势插队的问题,我不管您是有心借孩子插队,还是无心拉了孩子顺势就插了队,我只看事实:你插队了!而且你不是太大年纪的老人,孩子也不是太小的孩子。

三、态度问题。这个问题得分两方面说:一是当事人面对景区工作人员的绿色通道时是什么态度?我个人理解,既然景区愿意为当事人打开绿色通道,那么就算是从礼貌上来说,当事人也应该说声谢谢而不是拒绝,所以我个人判断,当事人的态度肯定算不上好;二是当事人的态度为什么不好?因为对方只是一个保安,换个名声响亮的人试试,他们肯定不会态度那么恶劣甚至最后还起了冲突,这叫什么?叫通病,国人有很大一部分人有这种通病:睢不起人!你身份低微,你是个保安,我经你高大上,我就可以瞧不起你,我就可以对你呼来喝去!

俗话说泥人尚有三分火气,何况是一个堂堂五尺的大老爷们呢?估计这保安现在也是丢了饭碗了,你们讹了两万块不要紧,丢了人家的饭碗这可就是大事儿了,咱老祖宗有句话说的好: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你们如此嚣张,可见平时也不是省油的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自己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了。

观点二

个人认为孕妇固然由优先通行的权利,但是也应当服从景区管理人员的指挥从绿色通道通行才是,而作为孕妇其单方认为全家可以优先通行并拒绝从绿色通道通行的观点,有失妥当,自身也具有过错,法院的判罚认定孕妇自身承担40%的过错责任,符合法理情理。

张家界中院审理认为:王甜甜一家六人前往大峡谷景区游玩,因王甜甜系孕妇,认为可以全家都优先通行,但东线旅游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孕妇可以走 “ 绿色通道 ” 优先通行,不能从普通游客检票口通行,更不能全家都优先通行,双方就此发生争执,未能理性沟通、协调,亦未能理性克制自己一方的情绪,继而推搡、殴打对方,双方均有一定过错。综合考虑双方的身份、事发时的特定环境、王甜甜怀有身孕的特殊情况、双方在争斗过程中的行为,一审酌定王甜甜承担 40% 的责任、东线旅游公司承担 60% 的责任符合实际,法院予以认可。

从新闻可以看得出来本案当中通道由绿色通道以及普通检票通道,而绿色通道本身就是为特殊旅客所设计的,故而王甜甜作为孕妇本身虽然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但是也应当服从园区人员的安排从绿色通道进行通行,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可以允许一名家属优先陪同通行并无不可。

只是在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下,单方面要求从普通检票窗口进行过检并且要求全家优先通行的做法,显然有失妥当,而且作为孕妇明知自己怀有身孕依然参与推搡和殴打行为中,自己单方面也有过错,所以法院判定王甜甜承担部分过错责任,我认为也是合法合理的。

孕妇固然特殊,但是并不代表可以福祉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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