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前面还有80位请耐心等待”,如果病人等候期间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观点一

法律上,只有出现医疗事故或者不作为,医院才有责任

病人等候期间死亡,医院有责任吗?重点是,我们先了解有什么情况下,医院才需要承担责任?

逻辑上,一个人死亡,需要另外一方承担责任,是需要这个人的死亡,是有对方造成的因素,也就是因为A导致了B的结果,A才有责任。

放在医院里,就是出现医疗事故,或者不作为,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实,某种程度上,不作为也是一种医疗事故。

题目里,病人还在等候期间死亡,既然是等候期间,这种死亡,明显是突发疾病,疾病导致,而不是医院用错药了这种医疗事故。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要负责吗?如果病人出现症状时,比如突然倒地休克,这时候医生已经立刻去,采取了正确救人措施,但是病人依然离开,那么医院是肯定没有责任的。

唯一可能承担状况的是,病人发作时,医生不闻不问,看见人都休克了,也完全没理睬,这种情况,个人认为,是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的。

要记住,无论如何,这种情况下,死亡的原因是因为突发疾病,而不是医生医院导致。

看的出来,题目里,其实想强调的是看病难,又突发疾病。

但是,为什么医院都有急诊室,为什么有120,就是你突发疾病了,你还排队干什么,会有人立刻急救你的。

因此,这种等候期间,你还不自己去急诊,默默死去,只能说病太突然了,和你等好久没有多大关系,因为你真严重了,你应该去急诊科。

我曾经因为结石突然发作,疼的死去活来,就直接去的急诊室,可以说门口护士就会立刻判断你的病痛,急诊室医生你非常紧急,也不回排队,然后急诊里拍片,抽血本身都是优先安排的。

所以,其实关键点在于,作为病人,自己不舒服是,要有自己的判断。

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当然在其他任何国家也是不可能,随时随地你身边有个医生,应付你各种可能突发的疾病的。

如果你一般病疼,慢慢排队,看医生,尤其现在网络挂号都可以,你选择范围权限也大。

如果你的确不放心,也可以挂更贵专家号,专家号时间都精准到每一个时间段,你就找准自己时间段,直接前往。

如果你真突发疾病,类似我走在大街上,还是外地旅游,突然结石发作,那你直接去最近医院急诊科就行。

所以,其实对于不同情况,作为病人应该自己安排自己怎么看病。

医药费当然贵,看病当然人多,好点三甲医院都是人山人海,但是这就是当前你没有办法规避的现状。

作为病人,你等的焦急,作为医生,一天看那么病人,也没有偷懒,没有故意拖延,也是忙的不可开交。

所以,作为病人,你真觉得你立刻就要看的医生,就要死掉了,你就在家叫个120,120一来,就立刻有人急救你了,这个最快。

这时候,你又会想,哎呀这个贵,但是想便宜的最快的看的一个教授级别的医生,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你觉得有可能吗?肯定没可能呀。

也别想着,等死了,你们就必须赔偿,所以我可以插队,这种情况,突发疾病,你自己不120,不去急诊,你认为医院真会负责吗?何况,你人都要死了,命都要没了,不是一切保命要紧吗?

医院在患者挂号过程中存在责任,若导医工作不尽责导致病情恶化或死亡,医院应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从法律角度讲,挂号的法律实质是医院向患者发出的治疗与被治疗的合同要约,如果患者一旦交了挂号费,就表明医院与患者的诊治与被诊治的法律关系已经建立,这时患者就已经算是进入了就诊流程,在就诊流程中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医院都是有责任的。但是这个责任还不是主要的,更不是全部的,因为患者还没有找医生诊治。患者找医生诊治的过程是医院与患者之间合同关系的核心部分,也是矛盾最为集中的部分。

如果真的如题主所说,出现了患者已经在挂号窗口挂号,且出现了“您前面还有80位请耐心等待”,患者也确实在等候就诊的过程中死亡,那么医院一定是有一定责任的,当然我认为不是全部责任。因为医院有义务在合适的位置安排合适的人员充当导医,指导患者挂号。如果患者病情可能不稳定,导医应当安排患者挂急诊或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就诊,在紧急情况下,医院甚至应该直接将生命垂危的患者送到抢救室进行抢救。如果由于医院的安排不合理或者导医工作未尽责而导致患者发生病情加重、延误诊疗甚至死亡,那么医院一定是存在部分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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