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中船夫刘洪霸占唐僧母亲18年,为何大仇得报后唐母却自杀?
船夫刘洪霸占唐僧母亲18年,为何大仇得报后唐母却选择自杀?对于这个问题,今天的人看来不可思议,明明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除了那水匪伏法,连早就该化为水鬼的唐僧之父陈光蕊,都因救过化身金鱼鲤鱼的龙王,而被送归还阳,为何偏偏却让忍辱负重、等来一家团聚的殷小姐“从容自尽”?
是因为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殷小姐不得不屈服于失节的压力?其实,问题没那么简单。
在仔细分析原文之后,我们会发现以下几处疑点:
殷小姐与刘洪相处18年,期间为何没有向父亲殷丞相求救
殷小姐不是一般人家,书中交代得清楚明白,她父亲乃是殷开山,18年前便已是丞相,18年后权势更大,竟能在唐僧求救之后,亲自领兵六万前往江州,捉拿贼子。
而唐僧的父亲陈光蕊不过是一状元,外放做官后,也只是江州州主,大概也就是刺史或是太守之类。一个是百官之首,一个只是普通的地方官,想也知道谁的权势大。
刘洪既冒充陈光蕊做官,必然要巴结上司、打点关系,明面上他与殷丞相是翁婿关系,哪家的女婿能做到18年不拜见老丈人?不走动关系?
由此可见,即使陈光蕊遇害初期,殷小姐能被刘洪控制,但时隔多年,刘洪必然反要依靠殷小姐这层关系,才能保住官位不失,或者更上一层楼。在家世背景下,刘洪只有哄着殷小姐的理,断没有折磨、囚禁之说。
殷小姐在这18年里,如若有心找寻婆婆(唐僧之母),或是借两家走动之际向父亲传讯,必然能够做到。但她却没这样做,反而,唐僧这个可疑的小僧人找上门后,她才下定决心吐露真相,认下儿子,并让儿子去替自己送信、申冤。
其实,这不过是她良心发现,以及知道纸包不住火,儿子都找上门了,这层窗户纸就由他捅破吧。
殷小姐与陈光蕊感情有多深厚?
既然提到殷小姐对刘洪假冒一事是持放任态度的,那就不得不再说说她与唐僧之父陈光蕊的感情问题:他们的感情深厚吗?
先从时间上说,陈殷结缘,是因为一场抛绣球活动,陈光蕊中状元后打马游街,殷丞相家正好举办抛绣球活动,因为陈光蕊骑着高头大马、特别显眼,所以一下就被殷小姐看中,成了绣球砸下的欢喜鬼。
陈光蕊自然是高兴的,殷小姐也满心欢喜,二人一个即将成为高官,一个是现役高官之女,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立刻就举办婚礼,成就一段姻缘。
这段经历,看上去真美,细想想,不就是一场豪华版相亲吗?丞相小姐以科举考试为相亲平台,拜托老爸获取第一手资讯,选择最有前途的美貌青年作为配偶,至于说对方是否品貌合一、是否家世清白、是否尚未娶妻,这些都不是殷小姐考虑的问题。一个绣球砸过去,便是合约生效,谁管那些不重要的细枝末结?
简单说来,只要有一层状元身份、将任一方大员、卖相还不错,殷小姐都是愿意委身下嫁的。如今相亲还需了解三五个月,殷小姐的爱却只需要惊鸿一瞥。
绣球一抛,陈光蕊便被迎入相府,稀里糊涂拜了天地,速度快得连闪婚族都赶不上,毕竟,再是闪婚,也得去一趟民政局,殷家办婚礼却是现成的,万事俱备,只欠新郎。
婚后不过数日,陈光蕊就被任命官职,携妻前往,结果路遇水匪丧命。
明眼人掐指一看,古代赶路再慢,从长安到江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一带,也不过几个月时间,何况唐太宗有命,让他们急速启程,不要耽误时间。
短短几个月的夫妻相伴,与之相对的,却是殷小姐与水匪刘洪长达18年的朝夕相处,孰轻孰重?
恐怕在寻常人眼中,殷小姐反而更像是刘夫人,而非陈太太。
老和尚捡到江流儿,为何不报官救人?
书中还有一处情节,说是殷小姐生下孩子后,刘洪在淹杀孩子,殷小姐却说天色已晚,等明天再说。当夜她写下血书说明原委,将血书系在孩子胸前、孩子则放在一块木板上,顺水推走。
这一漂漂到金山寺,长老法明和尚捡到孩子,遂收养为徒弟,18年后才将血书交给唐僧,告知他来历。
唐僧凭着血书、信物找到江州府衙,见到母亲,这才开始了复仇之旅。但问题在于,既然血书上已经写了唐僧来历,捡到血书的老和尚,为何不报官?别说什么和尚跳出五行中、不管俗事,真要不管,连这孩儿都不收留了,也不会容许殷小姐在寺里会见自己的孩子,还支持唐僧去长安搬救兵。
书中唐僧说自己父被人谋死,母亲被贼人占了,还说长老教他到江州衙内寻取母亲,可见血书上早已写清楚来胧去脉,一起谋杀案明明白白。既然如此,为何长老不报官?
原因无他,恐怕血书中只写了刘洪等人杀官,却未写明殷小姐家世渊源,她是有靠山的官家小姐,如有人营救她,是有大大好处的。如果殷小姐这样写血书,恐怕她早就逃脱贼窟,也不必“忍受”18年,但她没有写这些。正因为她没写,老和尚恐怕只以为这是个普通的官妇,没了丈夫已是孤苦无倚,自己也是没权没势的和尚,如果敢去报官作主?
由此可见,殷小姐舍不得亲生孩子不假,但同样舍不得现在的贼子丈夫,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送走孩子,陪伴贼子。18年后,孩子找来,不得已下,她也只能舍了后来的丈夫,做一个“贞节烈夫”。
殷小姐未必是自杀
书中说殷小姐在大局已定后,选择从容自尽。但事实上,丞相出兵灭贼后,殷小姐便已经表现出自杀的意思,被儿子唐僧死命拉住,父亲殷丞相也与她抱头痛苦,劝她不必求死。
殷小姐虽说出一番妇人从一而终的话,但最终也没有求死,可见她在心里是原谅了自己的,也并不准备以死殉节。
真正的改变,是在陈光蕊还阳之后。
所有人都以为陈光蕊死了,但谁曾想,他被龙王救了,还完好无损地送了回来。18年前他为何不回来?若那时候回来,殷小姐也不会与贼人假戏真做,成了真夫妻,儿子更不会流落寺庙成了和尚。
他不回来,殷小姐为人女儿、为人母亲,还可以从容自在地享受贵族生活,但他一回来,殷小姐算什么?她还能再为人妻子吗?显然是不行了。
陈光蕊嘴上不说,心里必然想着这个女人与别人做了18年夫妻,如今却硬是顶着自己妻子的名份,还有一个丞相父亲做靠山,自己竟拿她没办法?儿子已经做了和尚,自己相当于绝后,妻子又没有感情,几乎是个膈应人的陌生人。另娶?恐怕也行不通,老丈人不会允许。
种种思虑之下,殷小姐还是“从容自尽”才好。
不管殷小姐是否真自尽,至少,她并不从容,也并不想死。不过,她已经亏欠了丈夫18年,难道还要继续阻碍他未来的18年?除死之外,她恐怕真没有更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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