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后怎么处理(被刑拘后会怎样)
被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以涉嫌犯罪为由传唤或抓捕,并出示拘留证。
拘留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被送至看守所羁押,并在24小时内进行体检、登记、拍照、搜身、脱衣检查等程序。
被拘留人的随身财物和衣物会被暂扣,并开具单据。
被拘留人会收到一些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
被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了解案情和犯罪嫌疑。被拘留人有权保持沉默,不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也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被公安机关在3日内(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到30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被批准逮捕,被拘留人将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被不批准逮捕,被拘留人将被释放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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