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被拐案”择期宣判

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吴某光犯包庇罪一案。被害人的父母对被告人吴某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一并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称符某某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机关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包庇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诉讼参与人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案件回顾

据此前报道,2007年10月9日晚,4岁的孙卓在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

孙卓的父亲孙海洋从此走上艰辛寻子路。他把原本生意红火的包子铺改成了寻子店,并贴出悬赏小广告,赏金从最开始的10万元上升到20万元,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2014年,孙海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成电影《亲爱的》上映。

2021年,在警方的帮助下,孙海洋找回了儿子孙卓。警方查明,吴某龙是当年实施拐骗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2021年12月6日,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认亲活动,孙海洋与儿子孙卓相认。除孙卓外,与他同年被同一人拐的另一名男孩符建涛,也已在三个月前与其父母见面相认。

2022年6月14日,孙海洋在微博发布一张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其中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深圳南山区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分别触犯《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吴某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23年4月2日,孙海洋表示,接到律师通知称该案于4月7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孙海洋称,人贩子的行为给家庭造成了太大伤害,他希望人贩子得到严惩。此外,他已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追究吴某龙民事责任,索赔580万,但“赔多少万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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