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喝死人一定要担责吗?(在酒桌上喝死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现在,才知道朋友熟人,在一个酒桌上喝酒,是件有风险的事情。此话一出,有些喜欢喝酒的人,心里就犯嘀咕了。看来,喝酒前,先要了解同桌共饮的人,身体有无疾患或潜在的风险。否则,有一个出现了异常,一桌人要受牵连,吃不了兜着走。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有根有据的。这件事,过去许多年了。那年冬天,天出奇地冷。朋友李默约我哥几个,去他家里有事商量。完事后,李默媳妇准备了一桌酒菜,让哥几个一块坐坐。那天真巧,姜猛突然也去了。当时我还给他开玩笑,说他狗鼻子长。其实,我知道哥几个挺烦他。心里有数,嘴上不愿说。姜猛平时好酒,见了酒拉不动腿。几杯下肚,没完没了,非得整出点事来。所以,酒场上,大家都躲着他。李默也很明白,只是介于在他家里,朋友不好意思。

饮酒看似生活中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但因醉酒受伤或死亡的情况并不少见。作为同席饮酒的人,事实上已经建立了法律上的关系,彼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相互提醒和照顾义务。在饮酒时对其他饮酒人一般应当提醒、劝阻、通知,不让其过量饮酒;在酒后还要承担扶助、照顾、护送,保障饮酒人的人身安全。如未尽到这些义务就属于“不作为”,如果饮酒人出现了身体伤害或死亡,两者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

喝酒出事。在一起喝酒的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至于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因为每个案件的细节不同,法院的判定结果也各不相同。具体而言,同席饮酒大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同席者都喝酒了,而且相互劝酒,事后各自离去。这种情况下,同席者因为在喝酒时对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也没有将出事者送回家,因此都存在过错,相互之间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同席者都喝酒了,但没有相互劝酒,也对喝醉的人及时提醒。一般同席者很难举证证明自己进行了及时提醒,所以法院出于人道主义的目的,可能会判决其承担少量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会太大。第三,同席者都喝酒了,但个别人中途离场,期间也未劝过酒。这种情况下,中途离场的人一般不需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必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百三十条规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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