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流程及所需材料(农村老房子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房屋买卖流程及所需材料
农村房屋买卖应经集体或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或系共有房屋的,必须征得其他(她)人或共有者同意。应该提交户口簿,居民及土地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取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有抵押担保等,是否有法院等相关部门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详细约定的房屋买卖,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办理审批,过户等相关手续和房屋买卖合同等手续。没有房产证的,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批准。同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一系列过户更名手续等。
买卖农村老房子需要注意的几点要求和手续
农村老房子买卖需要一下几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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