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本村,又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这样做真的可以吗?(农村宅基地建房需符合条件,“两违”整治高压局面难以逃避)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符合条件,“两违”整治高压局面难以逃避

作为在基层农村具体丛事村建国土工作的笔者,再次提醒:

(一)就群众而言,在农村建房,必须具备本村户口、符合“一户一宅”要求这两个条件。户口迁出人员,已不是该集体经济组员的成员,不能享受该组织的宅基地福利,就是不具备该集体组织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也就不能占用集体土地建房。

(二)“两违”整治正在如火如荼开展,违规用地、违法用地排查整治不断深入。一边在大规模排查拆除,一边还要顶风而上。想想,这种执迷不悟、顶风违法的行为若不是重点查处打击的对象,那“两违”整治还整治谁?!

(一)卫片执法,科技的力量非常强大。随着该项执法手段技术的不断升级,其准确率极大地提高,巡查的密度也大大加强,个别人的小伎俩在科技面前也只有显出原形的份儿。而且,被卫片直接发现的,其整治力度也是最大的,对违法的当事人来说损失也是最惨重的。去年至今,笔者已参与了好几起卫片执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限时完成整治,下半年估计又得拆除几处违法建筑。

(二)基层巡查、邻里监督,“两违”整治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基层睁只眼、闭只眼的时代已经过去,巡查的密度和范围都已明确到人,责任也追究到人。经过多次广泛宣传,群众对违法用地、违规建房举报政策已十分清楚,加之建房中涉及的各种利益交割,群众举报积极性主动性较高,而且一经群众举报的,也必是整治的重点。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违法!户口不在本村,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是违法的

问: 户口不在本村,又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答: 户口不在本村,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房是违法的,从法律资格上讲不允许。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本村集体所有,本村集体成员有使用权。户口不在本村,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使用本村集体的土地申请宅基地建房。即使是自己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出村集体的,也不能在自己承包地上建房子,村委会和相关部门不得违规为户口不在本村的居民批准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土地,禁止农民将承包地私自出售给城市人,农村土地不得跨村集体转让,私自违规买卖土地的,相关部门不得为违规买卖土地行为办理相关手续和产权证书。所以,户口不在本村,购买本村的土地建房无法办理批准建设手续,违规私自修建的房屋无法确权登记,土地被征收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有的城市人和外村人直接到本村购买土地,直接修建房屋居住的也很多,有的户口从本村迁出去,仍回到本村用自己承包地建房的也很多,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但很多农村土地不值钱,村委会监督管理不严,违规修建的房屋也非常多。这类房屋修建的时候没人管,修建好了是不影响居住使用的,但要办房产证或者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就非常难了,造征占拆迁,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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