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师生关系是教育与被教育关系,老师有错,学生也无权报复,你怎么看?(正确对待教师过错,学生应依法维权而非报复)

正确对待教师过错,学生应依法维权而非报复

题主提出的问题的观点是非常正确的。生活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老师在教育学生时有错,学生当时或稍后可以据理力争,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但是,决不可以报复。

1、老师在教育活动中可能会出现过错。

生活复杂多样,人有形形色色。老师并非圣贤,孰能无过?况且,老师中有的人素质较差,违法犯罪的现象也会出现,但毕竟是少数。所以,我们要以平常心态去看待老师,学会正确对待老师的过错,与老师建立起和谐的师生关系。

2、学生遭遇老师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的,要通过正确途径,依法维权。

教育部明文规定,禁止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老师侮辱学生人格。但是,在生活中,常常会见到有老师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现象。有一年,一名年轻女教师,把三名违纪女学生喊到办公室,打了每个人三个耳光,看得我非常心痛,劝也来不及了。事后,学生并没有依法维权。所以,遇到老师有明显错误的,学生当时可以忍一下,第二天一定要通过家长找校长等投诉,让打人的老师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依法维权并不是报复老师,更不是长大后报复老师。

我们教育学生遇到老师有过错,一定要依法维权,并不是说学生可以找人报复老师,也不是长大后把老师打一顿。昨天开庭审理的洛阳栾川县常某,因20年前张老师殴打过自己,就把老师打一顿并录像放网上,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正被公诉机关公诉。这一案例启示我们,尊师重教,什么时候都不过时,老师有错,学生要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千万不能采取报复的手段。

总之,老师在教育中出现过错并不奇怪,学生要通过正确的途径,依法维权,决不可报复。师生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宽以待人,才能建立亦师亦友的良好的师生关系。

呼吁教师群体提升教育能力,加强道德观念,关注心理健康,避免违法教育方式

有些老师打了学生动不动说就为学生好!为学生好!这句话不是遮羞布!更何况学生还是未成年人!犯错了学校有校规!!违法了国家有法律!不论是校规还是法律都没有赋予老师打人的权利!!! 常尧打老师行为是非分明,法律自有公断,无须辩解。但是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把老师打骂学生进行合理化辩解,现在是新时代的师生关系,不是旧时代的师生关系,严师出高徒没错,但是严格不等于打骂,打骂不等于严格,打骂学生是一种陋习,一个人的进步首先要敢于认错,教师也不例外。 呼吁教师群体应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教育方法千千万!为何非得选择违法的教育方式?加强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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