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5年50岁女性,是继续交职工社保还是交灵活就业保险?(50岁女工人社保续交规定存在争议)

50岁女工人社保续交规定存在争议

社保交了5年50岁女性,是继续交职工社保还是交灵活就业保险?

我国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女干部或管理岗为55岁。

如果属于女干部或管理岗,理所当然依然在单位参加社保;如果是女工人,到50岁后,劳动合同关系就会终止,用人单位已没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保。在这一点上,法律层面还有争议,因为劳动合同法表述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是否还可以保留在用人单位各地的规定可能也不同,大部分地方是不能在用人单位继续参保的,只能转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有些地方允许继续在用人单位参保。

因此,如果继续上班,当地又允许继续在单位参保,应首先选择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

不能在单位参保了才以灵活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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