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该不该用男朋友的钱,四川灭门五口案你怎么看?

又是一个悲剧真实上演,不过暴光了也好,让一些女人看看,认为花了男人钱是应该的偏见的后果。

这个案件的女主人大男主人整十岁,按照道理,女人应该比男人更成熟,在金钱积累方面更多一些。

从事件的本质来看,这种恋情属于姐弟恋,通常情况下,女人不是大款也是有姿色,否则34岁成熟男人,也不会花巨资追这个女人。

恋爱的前提是互相吸引,这里面的吸引,应该是人格魄力,爱情生活,应该爱的是人,而不是金钱,而这个女主人,偏偏选择了钱,把男人整个家庭的积累用完了,却又不愿意结婚。

这就是女人的不对了,中国有句俗语“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估计这个女人,不但是拿了男人的钱,又吃了男人的东西,明显的好吃懒做的典型。嘴里面吃着男人的,喝着男人的,手里面又拿着男人的,最后想拍屁股走路,哪里来这么多的好事,而整个事件的男人,人财两空,逼得男人倾家荡产,狗急了还跳墙,人家怎么可能会饶了你呢?

从经济角度来分析,四十三岁的女教师,应该来说经济独立,不会缺钱花,为什么还这样贪婪,只能说,女人三观不正,喜欢占便宜,世上不是所有的便宜都可以占的,占了便宜又不愿意结婚,这就涉及到严重的道德问题了,不知道此人是如何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

是的,女人认为男人肯花钱,就是爱的象征,如果你不想结婚,没有必要花人家三十万元,这也太离谱了吧!

不要认为男人的钱好花,钱是人的枉心血,女人把男人的钱当作自来水来使用,任何男人都不会不明不白的结束的。

“爱情啊,你姓什么”,奉劝天下己经恋爱或正准备恋爱的女人们,在没有准备与男友结婚前,不要大量的把男人的钱当流水,当你做好思想准备,决定与男人结婚,再享受爱情的滋润,不是既得了爱情,又得了金钱,两全齐美,不是更加的锦上添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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