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师适当体罚学生,以便更好的教育,你同意吗?(立法支持体罚学生是否符合教育原理?)

立法支持体罚学生是否符合教育原理?

同意。立法支持限定的体罚,才符合教育原理。重点是惩戒权与挫折教育的需要。

中国千年的戒尺没打死学生,美国、英国、新加坡、日本、韩国都有立法支持体罚学生。每一种管理科学,教育学里管理者都有惩戒权。

中华民族自古尊师重道,才成就繁荣不息。 中国的成功很大原因是因为骨子里的重教,人力资本才快速度的低成本提升。。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传统文化中约定良俗,是师生双方的契约,约束了学生,也使得中国的老师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感,对不学习的学生有操不完的心(西方课堂只是教授,不学没关系)。古代历史上每个学生的成长都伴随着戒尺,《少年毛泽东》里,《论语》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来历都印证了戒尺的教育,王阳明?曾国藩?小时候也都有戒尺伴随。每个帝师手里也有戒尺。不知道现在的教育思想是哪位大家的杰作,可否站出来做个阐述。古时枯燥繁重的教育内容、惩戒、督促,靠一根简单的戒尺就完成了。现在又是素质教育,又是各种先进的教学道具,怎么学生的管理首先成了问题,不值得深思吗?

当年,太淘气的学生会被老师修理的,但效率很高,随然学生心里不爽,但淘气的行为会收敛很多很长时间,没什么多想因为自己淘气了感觉挨揍是应该的, 纪律也会变得越来越好,不会再干出较大出格的事,哪有和老师记仇的。

到现在社会,韩国现在还是用儒家的棍棒教育,人家快速进入发达国家,说明他们的教育没拖后腿。新加坡,英国也为体罚教育立法让其有法可依。

成年人都需要管教,未成年人不需要吗?难道中国孩子以后难道有自我修正功能?不会发生错误?说教和体教都是惩处的手段,因人施教,效果不同。被老师体罚打死的有几个?但现在每年被父母、老师批评致死的已是经常。不能以语罚与体罚区分,应该以不伤孩子的自尊为底线。

常某打20年前的老师,错在拍视频挑战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尊师重道,约定良俗。。。想一下,打路人和你殴打父母之后的心理过程一样吗?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该严惩。

张扣扣杀母之仇,后来报仇杀人,是不是说法律应该支持?私刑也不可取!!!要不以后在马路边最好多建几个决斗场,私仇太多了!常某考上大学没有张老师所教学识?因故怨殴打恩师,该严惩。

20年前,张老师打他肯定有原因,哪怕是借口,那说明常错误问题在先,不管大小。几十脚而没被打死打伤,说明张老师打人目的不在打他伤他,只是没能让常某理解自身问题所在,从而怀恨在心。如当时事情严重,《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颁布,常有渠道法律去申诉,而其没有。20年后所谓的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后,欺辱有怨故人,该严惩。

现代社会不再适用体罚教育:原因与影响

现在社会进入到现在,人们对于体罚也有了比较明确。认为现在是不应当采取体罚的措施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是整个社会进步的一种结果,也是也是法制化社会的这样一个。所以说我的观点还是,不能采用体罚学生,具体的原因有如下几个。

在体罚学生的时候如何能做到适度是每一个教师都很难以掌握的,是打还是不打?是打轻还是打重?是打哪个地方?这对于每一个老师来讲几乎是难以掌握的。如果允许体罚意味着就给了他们这种权利,然后在使用的时候就难以掌握度,所以说,一旦不能掌握这个度,就会造成其他的一些伤害。

现在的孩子从小是在蜜罐里面长大的,他们的生活更多的是被人爱护,被人围绕着转,他们并不适应的方式。所以如果我们采用体罚对于孩子来讲,他们是难以接受的。这种难以接受不仅仅是身体,更多是来自于心里面。

记得我们小时候,当家长送孩子去老师的时候,总会跟老师说,你好好的给我教,不听话你就打他。这是以前的家长的基本观念,觉得打孩子是很正常的。但是现在的人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更强了,而且特别有一些是独生子女,他们对于孩子的爱护几乎是已经到了溺爱的程度,自己连指头都不敢碰,难道他还指望老师来体罚他们的孩子吗?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进入法制化社会,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成为现在人们所奉行的工作指南。法律是我们行使学校管理的基本的手段,而不能通过体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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