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取消收费站,把钱计算到油费中去,你赞同吗?

观点一

海南省就是这么做的。

走遍全国的卡友师傅肯定都知道,全中国高速公路不设收费站的只有两个省份,一个是海南,另一个是西藏。

虽然海南、西藏都不设收费站,但是真正不收费只有西藏的高速公路。而海南高速只是换了一个收费形式而已,那就是把通行费加到“燃油费”里,所以海南省的油价普遍高于内陆地区。

如果说以收费站的形式收费是“显性收费”,那么海南的这种收费方式就是“隐性收费”。

为了体现公平性,我们以同一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为标准,分别以海南和内陆北京为代表,对比一下89#汽油、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的价格:

1.下图为海南目前4类成品油的价格:

2.下图为北京目前4类成品油的价格:

由上图很明显可以看出,4类成品油中,海南油价均高于北京油价:

其中0#柴油的价格差距最小,仅0.06元/升;

而差距最大的则是89%汽油,海南比北京贵1.86元/升;

另外,私家车常用的92#汽油、95%汽油中,海南分别比北京贵1.12元/升、1.16元/升。

那么海南的油价为什么就比内陆地区的油价高呢?

很多人误认为是油气运到海南岛不方便,增加了运输成本,所以油价才较内陆高。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海南油价高的原因是因为海南高速公路是我国高速通行费的试点省份,即上文说的“隐性收费”,而不是通过设立收费站的“显性收费”方式。

所谓“隐性收费”就是把高速通行费以提高“燃油费”的形式加到里面,虽然内陆油价中也包含“燃油费”,但是比例并没有海南这么高,所以海南油价才会高出一大截。

实际上我国通过上调燃油税税率已经取消了其他的一些收费,比如在2009年之前,在燃油税税率还很低的时候,开车上路还要缴纳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船舶还需要缴纳航道养护费等。

无论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还是航道养护费,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取消,而是将其加到了“燃油费”里面。2008年12月5日,汽油燃油税从每升0.2元上调到每升1元、柴油燃油税由之前的0.1元上调到0.8元。

举个例子讲,现在92#汽油是5.56元/升,其中含1元/升的燃油费,那么燃油费率就是18%。当然了,像海南高速公路作为“隐性收费”的试点省份,其燃油费率是高于内陆的。

实际上并不是只有海南采取的是“隐性收费”的方式,国外还有很多国家同样采取“隐性收费”的方式,当然其燃油税税率也比我国要高的多:

法国燃油税高达300%;

日本燃油税高达120%。

所以不要以为这些国家的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了,他们只是采取了与海南一样的“隐性收费”方式而已。

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首先,取消收费站肯定能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降低事故率。

但是另外一方面,就像海南民众说的那样:“我开车几乎不上高速公路,凭什么要我承担贵一两元/升的汽油价格?”。

我们算一笔账:大多数汽车跑长途油耗不会超过百公里10个油,以92#汽油为例,海南比北京贵1.12元/升,100公里多花油费11.2元,相当于每公里的高速通行费是11.2元/100公里=0.112元。而全国大部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大约是0.5元/公里。相当于成本降低了4倍。

所以综上来说,以海南为例,对于长期跑长途的人来说,以提高燃油费的“隐性收费”方式成本更低;

但是对于不跑长途的人也让其承担如此高的油价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观点二

目前我国有两个省份是没有收高速通行费,一个是海南省,一个是西藏,而这两个省份之所以没有收高速通行费,因为他们跟外界的高速公路网是独立的,这让他们具备了免征高速通行费的条件。

但不收高速通行费并不代表着大家可以免费走高速,实际上高速通行费已经加入到燃油费当中,比如目前海南省汽油价格要比内陆省份的价格高出不少,其中92号汽油就高出一块钱以上。

免收高速通行费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减少拥堵的概率,因为目前高速公路之所以拥堵,有很大原因都是因为出入口的收费站拥堵导致的。

假如全国都把高速通行费统一计算到燃油费当中,然后把各种收费站全部拆掉,那将可以大大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减少拥堵。

但从现实来看,想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种做法根本行不通,原因有两个。

第一、大部分车主不会同意。

如果把高速通行费计入到燃油费当中,我相信最高兴的应该是那些经常跑高速的司机,比如货车司机或者大巴司机等等,这样可以大大节省他们的开支。

但对于绝大多数车主来说,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反对,为什么呢?因为大多数车主一年下来都没跑几次高速公路,真正需要跑高速公路大多都是在节假日时候,而在这些重要的节日,我国都是实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

这意味着如果把通行费加入到燃油费当中,对那些不经常跑高速的车主来说,他们就会花一笔冤枉钱,自己不跑高速,但却又无形当中承担高速通行费用,也就是说不管你用不用高速都要强制收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我觉得对于大多数不经常跑高速的公路的车主来说,大家都会反对将通行费进入到燃油费当中,因为这样做对自己不利。

第二、各省份不会同意。

前面我们也提到了,目前我国只有两个省份高速公路不收通行费,分别是海南和西藏,因为他们的高速公路网是跟外界独立的。

但是对其他省份来说,目前各个省份的高速公路已经联网,但是各省的高速公路基本上都是由本省自己建设,他们也需要收回建设成本。

假如将高速公路通行费加入到燃油费当中,那么对那些人口流出比较大的省份来说,他们是比较吃亏的。

比如目前广西、湖南、江西有很多人都是在广东工作,他们平时开车也主要是在广东,如果将高速公路通行费计入到燃料费当中,那么它们就主要为广东高速作出贡献,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偶尔回家一次。

而且回家了还不一定在本地加油,有可能是在外地加满油了才跑回家的,这样本地的高速公路就收不到相应的费用了。

这意味着一旦将高速公路通行费纳入到燃料费当中,会导致发达地区的高速收费比较多,而落后地方的高速收费比较少,结果会导致很多落后地方投资的高速公路都可能没法收回成本。

所以真要将高速通行费纳入到燃烧费当中,我相信对于那些人口净流出比较多的省份来说,他们肯定不乐意了。

因此不论是从消费者的角度,还是从地方利益的角度来看,将通行费纳入到燃料费当中都是不可行的,除非全国各地的高速公路由某一家公司统一投资统一运营,这样才有可行性。

按照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各省的高速公路投资相对比较独立,而且每个人使用高速公路的频率不一样,因此不能简单粗暴的将高速公路通行费纳入到燃油费当中。

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现状,就是遵循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这样才能做到公平,避免各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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