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老人持棍打伤68岁老人,被反制死亡,后者是正当防卫吗?(朝阳中院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案件,应重新鉴定伤情,正当防卫权益受关注)
朝阳中院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案件,应重新鉴定伤情,正当防卫权益受关注
首先感谢邀请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这个案件其实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朝阳中院做的还是不错的,是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我觉得涉及到几个方面:一个是伤情鉴定,是否脑外伤确为轻伤一级?第二,是否死亡确为脑外伤诱发?估计死者已经下葬,很难对本人进行重新鉴定。但仍然应该依据当年的就诊记录,伤情鉴定资料重新进行伤情鉴定。因为造成死亡的原因,并非是所谓脑外伤挫伤诱发的、,那被告人就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轻伤不属于重大伤害。我认为中院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可能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第2个我们来看正当防卫,首先从事情的起因和细节来看,被告人并非主动故意殴打他人。而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的一种反制行为。因此被害一方的死亡是一种意外。关于正当防卫,最高检2019年12月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案例,具有非常明确的一个司法解释精神,”公民个人在遭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具有制止和依法防卫的权利”,是一个很重要的表述。将刑法第20条”制止”条款,完善为“制止、依法防卫”。因此从起因、地点、时间、防卫手段(程度),无一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各个要件。而至于正当防卫的“急迫性”,这一在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却是被默认的条款,在最高检20 18年12月的第十二批指导案例中,也没有相应的表述。对于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由一般的矛盾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最高检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研究细节,”分清是非曲直,查明前因后果”、“对于确属正当防卫的应该敢于认定”。因此,看这一案件,并没有按照最高检的指导精神来办理。而对于一个68岁的老人来说,在中院发回重审这一前提下,首先应该允许取保候审,而不应当继续羁押。至于正当防卫法律条款上的种种不足,2018年最高法曾表示要尽快出台正当防卫的细则,而至今也未见细则出台。可见对于公民个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反击行为,怎样定义为正当防卫,还是存在不小的不同看法。而在现实的刑事案件司法实务中,刑法第20条以及最高检的指导案例,可以说基本上还是一句空话。积重难返。而正当防卫最核心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呢?就是刑法第20条公民个人面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非常含蓄的表述为“制止”,而何为制止,至今没有详细条款说明。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我们的刑法并没有赋予公民个人在遭遇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时“还击”的权利,这大概是担心鼓励”以暴制暴”。因此作者本人曾专门在上门发文,针对刑法第20条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
最后希望被羁押的老人能够首先被取保候审。
高龄正当防卫?争议焦点凸显一审判决犯罪老人被判6年
这件事的争议焦点在于高龄是否应该在刑事案件中得到一些优待,其实对于75岁以上的老人犯罪,除了八项恶性犯罪外,其他情况一般都不会进行处罚,但是在本案中是87岁的老人跑到别人家拿棍子先打伤别人,之后被反制后死亡的,针对这一行为很多专业的律师都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但一审被打伤的68岁老人被判6年,现在已经被羁押了两年。
死者赵洪财(87岁)和被他打伤的郭子玉(68岁)都是辽宁省凌源市牛营子乡半里仗子村的老人。
两家因为菜地的问题发生过多次纠纷,事发当日,郭子玉的老伴杨凤荣(71岁)从赵洪财家门前经过,不巧被赵洪财看到,他捡起石头就开始追赶杨风荣,老太太一路小跑逃到家里,赵洪财把石头扔进郭子玉家的院子。
郭子玉听到老伴的呼救声,急忙从屋中走出,刚好遇到赵洪财,后者平时拄着拐杖,见到郭子玉出来二话不说搂头盖脸就是一棍,郭子玉没有防备,被结结实实的打到,鲜血瞬间就流了下来。
为了阻止赵洪财继续伤害自己,郭子玉空手夺白刃,先是将赵洪财的拐棍抢下来,然后把赵洪财推倒在地,并用抢下来的拐棍殴打赵洪财的胳膊和身体,在已经控制住赵洪财的情况下,郭子玉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和赵洪财的家属来到现场后,将两人分开,赵洪财被家属接走,郭子玉则去了医院包扎伤口。不过回家不久,赵洪财就一命呜呼了。
警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是,赵洪财脑挫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其余伤情为轻伤二级,或为轻微伤。“符合外伤诱发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与本次事件所形成的损伤有因果关系。”
一审认为郭子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明显,明显不属于防卫过当,但因为被害人有过错,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酌定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子玉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受害者80%丧葬费2.5万元。
郭子玉提出上诉,朝阳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郭子玉目前已经在看守所羁押2年。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只是法律爱好者,所以我也不敢说是不是冤枉了郭子玉。
不过只是从简单的是非观念上来看,我认为郭子玉的做法没有问题,赵洪财在此前曾经三次打伤郭子玉的家人,法院责令赵洪财赔偿,但赵洪财一直没有进行过赔偿。这次又是先动手打伤郭子玉,明显一直在欺负郭家。
并且这次直接闯入郭子玉家,打伤郭子玉,对方的反击是为了制止赵洪财的暴行,所以怎么看都是正当防卫。
另外,很多专业律师也认为郭子玉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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