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最底层的人不值得可怜?(最底层的人:懒散无责任心的行尸走肉,不值得可怜。)

最底层的人:懒散无责任心的行尸走肉,不值得可怜。

最底层的人都非常懒,自由闲散,没有责任心,没有生活目标,如尸走肉一般地活着,所以对他们除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外,是不值得可怜的。

最底层的人指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缺乏就业保障的部分人员,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如“三和大神”们,那些宁愿去扒垃圾桶也不去干活的人,混迹于劳务市场、露宿街头、等着零活干的人。

1、懒。他们总是在等着雇主来找,没想过也不愿意主动去找活干。这种等来活干的机率是很小的,通常是干一天歇几天。

2、自由闲散。他们的行动只受自己心情支配,是干是玩全由着自己的感觉来,受不了别人的约束。找份固定工作对他们来说从来就没想过,就算把他们安排进去,撑不满一天就得跑路。

3、没有责任心,没有生活目标。他们为人极度自私,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吃了花了的,从来没有关心过亲人、父母。从来没想过明天有没有饭吃,将来老了怎么办?仿佛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1、一个四肢健全、没有病痛、有劳动能力的人,不求上进,好逸恶劳,自甘堕落,宁愿露宿街头、饥一顿饱一顿地等死,也不找份固定的工作安心上班,这样的人,值得同情吗?

2、就算没有妻儿,总有父母吧,想过父母多担心你吗?你还能隔三差五地干点零活裹腹,想过父母年纪大了,衣食住行怎么保障吗?想过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吗?这样的人,值得同情吗?

3、对于一个自己甘愿活成了行尸走肉的人,你要想对他施以援手,能养他一辈子吗?就算你能养他一生,直到老死,意义在哪里呢?还有多少这样的人,你养活得过来吗?我们提倡“授人以渔”,不是“授人以鱼”,对于这些扶不起来的人,可怜能让他们改变吗?

"平等互助,不可怜底层人"

首先这句话本来就有问题。

什么叫可怜:是有钱人对穷人的施舍,或者是高位者对底层人的同情,但是这是褒义的吗,我不觉得,反而有点看不起的意味。

第一,我们既然认为人人平等,那么有什么资格去可怜别人,我有困难你愿意伸出援手,等你有什么事情用得到的地方我一定尽力而为,互相帮助,并不需要谁可怜谁,这是建立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而不是同情施舍的基础上。

第二,回到问题本身,最底层的人,什么是最底层的人,按职业还是按收入划分,是想表示不同的职业之间有高低贵贱之分吗,还是想说公务员就是要比农民有出息,或者月入过万的人就是要比月入三千的人要高贵。只要是凭本事做事,不违法乱纪,就是好样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最底层的人,你这样认为就是在内心看不起某些人了,这样你的可怜有什么用,不过是想显示你自己多有本事而已。

第三,再来说,现在的社会但凡有手有脚,不是那种懒汉,都不会至于饿死,靠可怜能够翻身吗,显然不可能,而且这种自己活的还憋屈,最好的方式就是公平互助,别搞得自己多像个救世主,即便你再有钱,大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也不是可怜的行为,要知道那是人家靠劳动换来的,理所应当,不叫可怜。

所以,别再说什么底层人不值得可怜,你如果人为的给某些人定义为最底层的人,你一开始就在区分人的高低贵贱了,然后再来可怜他们,还不如一开始就以平等的心态去和别人交流,互帮互助,不要戴有色眼镜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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