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上轰动大江南北的"蚕神杀人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明朝蚕神事件揭秘:蚕神显灵还是人祸,真相扑朔迷离。)

明朝蚕神事件揭秘:蚕神显灵还是人祸,真相扑朔迷离。

明朝神秘“蚕神杀人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蚕神真的显灵了吗?

蚕丝是丝绸的主要原料,在明代的经济生活中,丝绸的地位十分重要。尤其是江南地区,养蚕和种桑树已经告别了小农经济,变为商品化、规模化生产,江南地区也成为当时最重要的丝绸产地。

比如曾经热播的《大明王朝1566》就是以改稻为桑为主线展开的故事,也说明当时的蚕桑业相当发达。

明朝伴随着蚕桑业的发展,其民俗和祭祀活动也相继出现,蚕神便是其主要祭拜的对象。各行各业都有祖师爷,到现在也是如此,造纸业可以祭拜蔡伦;建筑业一般祭拜鲁班;如果是医药业,可能要祭拜孙思邈;甚至于娱乐服务业,也可以祭拜管仲。

有些祭拜是行业流传下来的规矩,而有些可能只是为保平安,求个心安。

掌管蚕桑业的神仙便是马头娘!

据民间传说,有一位父亲外出很久都没有回来,家中女儿等得很着急,天天盼着父亲能回来。为能见到父亲,焦急的女儿对旁人说:

“如果谁能找到我父亲,并把他接回来,我就嫁给他!”

这位姑娘的家庭可能比较贫穷,没有钱给别人,只能以身相许。家中的马听到姑娘的话,直接冲出了家门,过了几天真的把他父亲接了回来,父亲诧异地说:

“我正想回家,但是没有盘缠,正好一匹马到了我身边,我就骑着马回来了!”

如果是个小伙子,可能姑娘就真的嫁给他了,但人和畜生怎么能成亲呢?

父亲一气之下,杀掉了这匹马,还把马的皮剥下,晾在了院子里。这马能为了姑娘接回她父亲,很可能是天上的神仙转世。很快,异变陡生,有一天,马皮突然卷起了姑娘,挂在了大树上,不久便变成了巨蚕。

村民把蚕拿回家养殖,从此开始了养蚕的历史,这棵树也被叫做桑树,马皮裹着姑娘成为“马头娘”。这传说中透着森森诡异,有些许细思极恐之感。

而题目所讲的“蚕神杀人事件”,是发生在明弘治年间,据说是蚕神报复导致。当时的皇帝是明孝宗朱佑樘,也是明代少有的英明帝王,其治下政治稳定、百姓安乐,多被后人传颂。

湖州人多以养蚕为生,祭祀蚕神的也很多。在当地安吉县,有个姓伍的养蚕大户,生意兴隆,挣了很多钱。有一年,进的蚕太多了,而桑叶却买不到了,这下愁坏了伍老板。

史料记载:

“因蚕多桑薄,饲之不继,乃弃蚕十余筐,瘗之土窖中。”

为了保证生产,那就只能舍弃掉一些蚕,于是伍老板让人把十筐蚕埋在了地窖里。因为伍老板还有大量蚕,如果长时间买不到桑叶,那损失就太大了。于是又命三个仆人坐船到市镇买桑叶,可三人到了市场,左转右转,根本买不着。

三人只能坐船往回走,沮丧之间,三人看到水中有一巨大物体向船袭来,离近后一条巨大的鲤鱼竟然跳到船上。虽然三人没有买到桑叶,但得到这个大鲤鱼,也算是有所收获,三人把鲤鱼装进了船舱。

这时,不远处一艘小船靠近,小船是巡检的船只,专管捕盗抓贼。由于鲤鱼太沉,船只走得很慢,这引起了巡检官员的注意。捕快很快就上了三仆人的船,要例行检查,有些像港片中海警巡逻的味道。

捕快进入船舱,竟发现了一条人腿,不仅捕快惊讶,也令三个仆人不寒而栗,那条人腿是哪来的?

而这条人腿明显是被人刚刚切下来的,还流了不少血,这显然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惊讶万分地捕快迅速捆住了这三人,一齐抓进了衙门。

到了官老爷面前,三人也是腿脚发软,一通“严刑拷问”后,有一个仆人扛不住了,对官老爷道:

“杀人,身尸见埋在家隙地内。”

人是他们杀的,尸体在伍老板的地窖里,随后,捕快们迅速赶到伍家,在其地窖中发现了剩下的尸体。

这事情发生后,以讹传讹,很多人说,这是蚕神马头娘来复仇了。因为伍老板害死了十筐蚕宝宝,蚕神就要伍老板偿命,于是这一切就发生了。

如果是马头娘复仇,可能是蚕神发现了伍老板害死了蚕,生生变出一具尸体。而那个仆人是屈打成招,碰巧说出了尸体所在地,接着以命抵命。这么解释太过牵强,无法令人信服。

事实上,很可能是伍老板和仆人杀了人,至于这人为何而死,我们也不得而知,或许是私仇、或许是其他原因。杀人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尸体,这是罪证,要想处理尸体,就必须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地窖成了最理想的场所。

地窖阴暗潮湿,一般人也不会来到这种地方,这也解释了,为何伍老板要把蚕埋到地窖。把蚕埋到室外不是更好,何苦要埋到地窖,如果腐烂之后可能还会散发臭味,这是一大疑点。

原本伍老板也许是想肢解后抛尸,第一步选择锯下一条腿,这工作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还要有把子力气。这个工作应该是两到三个人完成的,人的大腿骨很硬,在没有专业工具的明代,况且这几个人很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很难完成这一操作。

在割下一条腿后,由其中一名仆人,放到了船上,准备找地方抛尸。或许是因为切割尸体太过费力,或许是有其他不可抗力,也就说可能仆人把腿放到船舱之后碰到了其他人,为了不被发现,这条腿并没有再次移动。

就这样尸体被伍老板埋到地窖里,另一条腿只能由仆人想办法处理掉。于是对外宣称,仆人们是去买桑叶,以掩人耳目。这三个仆人很有可能都是知情人,在抛尸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条大鲤鱼,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大鲤鱼让这件事情漏了陷。

如果鲤鱼的事情是杜撰的,那么就是由于其他原因。三个仆人被巡视的官吏发现,或许是由于他们神色紧张,或许是因为船行驶得歪歪扭扭。

这件杀人案件很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但其中有当事人的编造,加之史料作者也无法实地考察,还有当地人信奉神灵的传统,所以真相变得如此扑朔迷离。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但做好事,莫问前程,做了亏心事,半夜鬼也会敲门的。

明朝弘治年间的蚕神杀人事件:揭露明代丝绸业中的商业尔虞我诈

导读: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的国家,参拜蚕神一直以来都是蚕乡风俗中最重要的祭祀活动。逢年开春皇帝都要亲领文武百官祭祀先农坛,皇后就要带领后宫嫔妃去祭祀先蚕坛;而在民间养蚕人在养蚕之前,都需杀一头牛祭祀蚕神嫘祖,祭祀的仪式也是极为隆重的。

关于蚕神在我国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说,而最为轰动的莫过于明朝弘治年间的真实分尸大案,也是就是轰动大江南北的"蚕神杀人事件"。

“蚕神”的由来

早期的人类都是用麻布来做衣服,并不知道可以养蚕丝织绸。一直到了黄帝带领的轩辕部落打败蚩尤的九黎部落之后,其他的小部落都进献珍宝以表庆贺,其中有一位来自欧丝之野的“蚕神”,献上丝线并传授了养蚕抽丝的技术,从此,人们就学会纺织丝绸了。

而蚕神又是何许人呢?蚕神其实源于一个言而无信遭到报应的神话故事。传说古代有位男子出门远行,许久未归,他的女儿非常想念他,于是半对家里养的一匹白马说:“马呀,马呀,你如果能去把父亲找回来,我就嫁给你为妻。”这匹白马通人性,听到这话,立刻挣脱缰绳跑掉了,过了几天,真的把主人带回家来。父女相见,又惊又喜,然而有功的白马却从此不吃不喝,一天天瘦了下去。父亲很奇怪,就仔细询问女儿家中的情况,女儿把她对白马的许诺说了。父亲很生气的杀掉了白马,并且剥下皮晾在院子里。

有一次,女儿和伙伴们在庭院中玩耍,马皮突然好像活了一样直跳起来,包裹住他的身体,飞快地向外跑去。不久之后父亲在一棵大树上找到了被马皮包裹着的女儿。但此时女儿已经和马皮连成一体,变成蚕茧,这个蚕茧纶理厚大,可以抽丝,“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人们便把那棵大树取名为桑树,“桑其实就是“丧”的意思。”,从此人们开始种植桑树和养蚕,并奉此女为蚕神。

“蚕神杀人事件”始末

“蚕神杀人事件”,最早的记载来自陈洪谟的《治世馀闻》。弘治中期,湖州有伍姓大家,养蚕发家,富甲一方,因蚕越来越多,桑树种植却没有跟上,导致很多蚕没有“口粮”,伍家的家主就派三个家丁“弃蚕十余筐”,埋在地窖里。完事后,家主说:“虽然抛弃了十几筐的蚕,但剩下的蚕还有许多,你们仨赶紧去集市上买些桑叶回来。”

三人便驾船去买桑叶,因没有买到,只好坐船在河上发呆。正在这时河面忽然波涛汹涌,三个家丁吓得面无人色,却听一声响,一条巨大的鲤鱼猛地跃上了他们的船,在甲板上翻滚不停。三个人连忙将其网住,面露喜色,觉得虽然没有买到桑叶,但有这么大一条鲤鱼将功补过,回去应该不会挨罚了,于是赶紧划着船往家走。

当小船接近码头要靠岸时,当地巡检司的捕吏正在河道上巡逻,看见他们三人的船只,吃水线极深,便追上去临检,三个家丁说船舱里只有一条鲤鱼,别的什么都没有,捕吏不信,细细搜索,竟在甲板下面的暗格里发现一条人腿,而且是新近割下来的!

三个家丁顿时吓傻,说不出话来,捕吏们立刻将他们缉拿到官府,问他们这条腿是谁的?死者的尸身所在何处?三个人谁都说不上来,便大刑拷问。其中一人实在受不了,不得已承认说:“人确实是我们杀的,尸体就埋在伍家大院的地窖里。”主审官员立刻带着他们到伍家地窖,先前认罪那人“妄指一地,正是埋蚕之处”,令人震惊的是,十几筐死蚕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死尸,身躯完全,只是少了一条腿,断裂处的伤口正与船中的那条人腿相合!

铁证如山,三个家丁和家主一起认罪伏法。“蚕神杀人事件”也由此传开了,引起各方议论,认为伍家是杀害家蚕过多,蚕神给之予冤报。至于真相如何在当时也没得到定论。

“蚕神杀人事件”真相

笔者分析此案可能是伍家主和其中一个家丁一起谋杀人的案件。杀人之后,家主和那个家丁准备分尸后扔掉尸块,但只切下一条腿就觉得十分费劲,倒不如将尸体埋在地窖里,但无故在地窖挖土会令人生疑,于是他们先以蚕多桑少为借口,公开埋掉十几筐蚕,这样让挖土得到很好的解释,因没有人会挖掘一个已知埋有蚕尸的地方。

家主再以买桑叶之名,派三个家丁划船去集市,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家丁就是帮凶,准备抛腿于河,但很可惜,由于路上另外两个家丁形影不离,帮凶的家丁没机会下手。此时家中的家主,则把埋蚕尸的地方挖开,填进死人的尸体,再将蚕尸抛掉。只是谁也想不到一条鲤鱼和多事的捕吏,让罪行败露,帮凶的家丁熬不住刑,所以才指认了埋尸地点。而另外两个家丁应该说死得冤枉,因为从事件的前后经过来看,三个家丁不可能都是帮凶,否则分尸不会半途而废。

结束语:“蚕神杀人事件”发生在湖州,是明朝我国丝绸业最发达的地方,这样的发达自然表达着巨大的利润,而为了牟取暴利,商人之间尔虞我诈,互相倾轧,是极为寻常的事,或许“蚕神杀人事件”要揭露的就是这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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