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应该归谁,假如夫妻一方死亡?(婚后存款的继承和处置方式)
夫妻存款继承:依法遗产归属需遵循继承规定
很多人会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归另外一方。
从一般的理解上来讲,有这种认知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属于两个人。一个人走了,另外一个人拥有全部也“理所应当”。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最终到底“归谁”,要看继承方式、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
就题主的问题,我们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有客观证明,能够证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与去世方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下,存款依然属于在世一方。
没有客观证明表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继承人继承,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前面我们提到一个词:“客观证明”,目的是要确定存款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讲: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现金存款,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做生意的现金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别人赠送的(赠与)、继承所得的(法定继承、或者没有指明给到夫妻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
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
婚后取得的、指定赠与给个人或者指定由个人继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话,存款中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另外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假设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中的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分三种情况: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属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个人的继承权均等。如果没有人同意放弃,那么就均分。
基本情况同上,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同意放弃的,那么遗产部分由其他继承人均分。
稍微延伸一下,有两点提醒,请题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账号密码,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纠纷,除了要“还钱”之外,有可能还有承担民事责任。
2.最好不要让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个继承人,前期还主要以沟通、协商为主,能将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的话,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结果。
如果确实有其他继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观证据证明其不具备分的资格,例如对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为(虐待等),否则很难剥夺其继承权。
婚后存款的继承和处置方式
我们在生活中,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都是在世的另一方自行处置了。但是,在法律上这存款真的不属于在世一方个人的财产。该存款属于全部继承人共同所有,下面律师在法律层面上给你分析一下:
一、关于财产的归属问题,要考虑这笔存款的性质,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
1、如果是去世一方婚前的存款,应当属于去世方个人婚前财产,就应当由在世一方和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
2、如果是婚后的存款,则应当先分出一半归在世一方,另一半由在世一方和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
3、在上述第2条的基础上,在世一方自己名下的存款,如果是在婚后的,也同样要拿出一半由全体继承人平均分配。这个似乎好多人不太容易理解,我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凭什么和别人去分?这就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了,那么,所有的财产都应当有一半属于遗产由全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具体怎么去实现相应的权利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继承人遗失了被继承人的银行卡,或者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卡的密码,便无法直接从银行取出该笔遗产。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存款作为遗产,银行不能擅自把它支取给任一继承人。
2、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诉讼,将所有的继承人均列为案件的当事人,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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