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吗,本人有独生子女证?
观点一
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医保吗?哈哈,真是百花齐放啊,什么样的问题都会出现,本来很担心写社保专题没有素材,但是看来的我担心的多余的,其实网友们的智慧还是比较高的,各种社保提问层出不穷,永远写不完。回到问题本身,独生子女证和医保的确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没有缴纳医疗保险,仅凭一个独生子女证,的确是无法享受医保的。
独生子女是几代人共同的遭遇,50后,60后、70后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家庭,这么庞大的一个群体,如果都要凭独身子女证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那么估计财政是无法负担的。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两个大类。作为城镇在岗职工一般都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既可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部分的城乡居民基本上都是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岗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来承担,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承担6%的缴费比例,计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2%,计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还是8%,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仍然只有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除了生病住院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以外,如果缴费年限累计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后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这大概就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最大优势。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医疗统筹账户,没有个人账户,已建立个人账户的地区要全部取消。实行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办理退休后还需要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是由于每年缴费比较低,报销比例也比较低。目前有些地方对于多年连续缴费的,可以提高报销比例或是提高报销的限额,降低起付线等。
对于有独生子女证的人,除了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开的奖励政策以外,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各地方政府还在办理退休时有的给予一次性的补助,有的纳入基础养老金的统筹项目,但是这些政策各地规定不统一,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除了和养老金计算有点关系以外,独生子女证和医保没有一点关系,凭独生子女证也无法享受医保的优惠政策,也不能增加医保的缴费年限,看病就医时也不会因为有独生子女证而提高报销比例。但是对于城乡极度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因病住院比较困的,可以申请民政救助,但这和医疗保险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具有独生子女证,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要享受医保待遇,必须要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因为看病就医才能享受到医保的相关待遇。
观点二
当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为独生子女优抚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两种不同的政策,二者几乎没有任何关联。
独生子女证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一种证明。按照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此证以后,可以依法享有一些权利,比如:子女未满18周岁之前,每月发放独子奖励费;女职工的产假在规定休假以外,额外增加3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女满55,男满60岁以后,每年享受不低于1000的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害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女方满55岁,男满60岁,所在区县应该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的一次性经济帮助等等,但确实不涉及医疗保险问题。
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后,才能享受的一种医保待遇,目前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照工资总额8%缴纳,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6%,个人缴纳比例为2%。然后,单位缴纳部分的大约30%进入个人账户,70%进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进去个人账户。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它与城镇职工医保相比,有三个明显区别:1.职工医保每月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缴纳一次;2.前者缴费水平高,报销比例大,后者缴费水平低,同时报销比例也比较低;3.职工医保缴费主要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承担,而城乡居民医保除了个人缴费以外,还有政府、集体和慈善捐款等补贴。
因此,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如果是特困户、高龄老人或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有可能存在个人免费参保,由政府和集体帮助缴费后,仍然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这与独生子女证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要想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政策以外,个人必须依法参保缴费。其中,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并达到退休条件的,可以终身享受免费医保待遇,而城乡居民医保则没有规定年限,缴一次保一年,不缴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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