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观点一
秦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废除分封,推行郡县,由皇帝掌管军政官吏任免,"焚书坑儒″以镇压儒生复古,颁布法令,按亩征税,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修筑长城以防匈奴侵犯等等措施,对巩固统一,推动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融合起到进步作用,但劳动人民也不堪重负。在修筑长城,不后修筑皇陵,兵马俑,无不凝积着劳动人民的血汗。
政权稳定以后,施行暴政。一人死罪,诛连九族,轻者斩脚、割鼻,制造大量冤狱,但凡有错,被罚苦役。待秦始皇死后,秦二世统冶更加残暴,苛政猛于虎,这使阶级矛盾不尖锐,终于在2O9年陈胜吴广在渔阳戌边途中,因遇天时不利而误期,要被斩首的情况下,发动了中国历上第一次农民起义,这就是官逼民反啊。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纵观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统治,哪朝哪代不是如此,皇帝就是法,氏族家天下,仅管有的在建朝初期,釆取一些让步,也是为了固巩统治,也是短暂的,最终还是免不了灭亡的厄运。秦朝就是证明。
秦朝的法制对统一六国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秦以“法”打天下,汉以“孝”坐天下;
“法”灭邪魔,“孝”生正道;
“法”禁恶欲,“孝”结善果!
打天下要——“刚”;
治天下要——“柔”,
刚柔并济,阴阳调和;
一张一弛,方得始末!
秦朝为鼓励士兵勇敢作战,颁布了一干法令——
“奴隶立功,王子同赏!”
”唯军功可为‘大丈夫’也……”
不管您老子是何许人也,也不管您有多财大气粗——
在这里想使银子走后门连“窗”都没有!要想升官发财那还得以“斩首多寡”为对应标准,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买卖公平!
对于底层奴隶与基层耕农来说幸福降临得太突然了,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
看到了希望的小火苗正在冉冉升起,继而越燃越旺愈演愈烈,造成熊熊大火燎原之势,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
以致六国被统一了……
火过则熄,论功行赏,封妻荫子;逐又风平浪静,归于世俗,心中的火焰已燃烧殆尽了……
此一时彼一时,尝到甜头的统治者们还固守着原来的“法打天下”,不仅一成不变,而且变本加厉……
如此社会矛盾不断升级——
然这并不能因此而说“法打天下”是具有后遗症的选择——
军队的“军令如山”,“军法无情”,“奖罚分明”皆是靠军法与规则来保障实际运用成果的!也是特殊团体机构的一种特有文化制度体系,如此“法治”在当时的背景下出色地激发了士卒的斗志,有效地保障了士卒应有的劳动成果,继而使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盛况!
由此可见利大于弊,绝对不是什么“七伤拳”……
即使在“守天下”的时候,“法治”也不是不能靠,错就错在——
唯靠‘法’—— 治天下……
商鞅变法对秦朝统一六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也立竿见影,功效显著!
然此举也为秦朝带来了一些隐患(当然我们不能埋怨商鞅,毕竟其也没有处在“后半场”中,一切无法预料……),多少有一丢丢拔苗助长,但却没有及时进行“早期防疫”,更没有注重“后期营养”的摄入及跟进!如同光长了一个“傻大个”,以致一旦跌倒,一蹶不振……
错就错在秦朝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还“死扳教条”,不能应对新形势下的变化,更不能调整新时期的种种矛盾,抱残守缺,固守“一招鲜吃遍天”,焉能不败……
试想秦朝若在得天下后——
以“法治”去规范民众;
以“仁德”去教化民众……
三世、四世 ……
也未可知也!
谢谢支持,请多留言探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49038204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