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看开水浇猫事件呢?
被开水浇的母猫没能救回来,一尸五命!
浇猫的男子,没违法, 但已被工作单位辞退!
对此浇猫事件,网络出现了两种完全对立派系:
正方:男子泯灭人性,用残忍的方式虐猫,太无人道,“即使不爱,也请不要伤害”;反方:法律未禁即可为,男子不违法,在本质上,这名男子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杀害了一只侵犯了自己的流浪猫,就如同当街用此法杀死一只偷食的老鼠。如果不是猫,是老鼠,估计 男子就不会被网络暴力到丢掉工作。
事件经过:
10月19日晚,太原一男子用开水浇一只怀孕母猫,被人劝阻后称“猫偷吃了火腿”,群众义愤填膺劝阻无果。后报警才得以把猫送到动物医院。
一只快要临产的猫,本就害怕陌生人靠近,这坏种去逗猫,结果被猫抓了,就用开水烫猫。路人听到惨叫后制止,好心人把猫咪送到宠物医院,一查才知道这只猫咪已经怀孕,而且一周左右就要临产了。
可是被浇了开水,四只小猫全都胎死腹中。
母猫被拍到的照片居然看到猫咪流泪了!
母猫全身90%烫伤,最终没能存活下来。男子所在单位知道此事后,将男子开除了,并捐了5000元给太原市动物保护协会,用于猫咪的后续治疗。
看到报道,说真的,大脚也有点心疼~!
但大脚不想偏倚哪一方,只想关注出发点,关注处理方式!
在社会生存中,人类的生命是要远高于其他动物的生命的,所以社会才能运转发展。如果猫和狗有危害人类的行为,我也支持捕杀。就比如,大家看到狗狗伤人事件时,共情心会支持捕杀恶狗,而狗主人,则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私心,偏袒狗狗。同时样,如果流浪猫抓伤人们,出于预防各种病毒及安全角度 出发,捕杀也没有不可。毕竟,法律没有禁捕杀流浪猫狗,正如反方说的,法未禁即可为。
所以,关注出发点,此事件中,猫未主动攻击男子,男子却把猫困住虐待。
社会的发展,除了法, 还有情理。而情理,要合乎情,明于理。
法律上来说,男子是无罪的,但是道德上来说,他的恶让人恐惧!
男子讨厌它,他的处理方式完全可以一瓢冷水、一脚踢开!然而,男子在公开场合,把猫困住,用开水去浇,还弄死了4个无无辜的生命,这种虐待动物以博取内心愉悦的行为,就让人不耻!完全是一种变态的心理。这就是违反道德底线、违背人伦常理、挑战公序良俗为世人所不齿的卑劣龌龊行为。
所以,单位开除他,无可厚非。一方面迫于舆论压力,另一方面,员工内部也有压力。试想,如果你身边同事,有这样的行为,你还能与他友好相处吗?
反正 我不能,我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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