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警察学院的老师属于公务员吗

警察学院的教师既有公务员的,也有不属于公务员的专业技术人员。

警察学院通常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培养基层公安人才的教育机构,行政上归区警察厅管理,招生由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省级通常只有一所警察学院都是由原来的警察学校(中专、处级)、警察专科学校(专科、副厅级)升级合并而成,为本科院校、正厅级单位,党委书记和校长通常分设,行政级别为正厅级、对应的警衔为一级警监。

警察学院的教师通常有两类:一类是事业编制,属于专业技术系列人员,领职称级别工资;一是警察编制(公务员),属于警察系列,领级别工资。这两类人员进入警察学院由两种:一种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进入,一种在司法单位或学校调进。进来时是什么身份就按照什么身份管理。

为了统一管理警察学院的教师都会配备统一的警察服装,有警监的肩、胸章有对应警衔标志和编号。如广西警察学院的现任院长张军,是正厅级,但也是教授、博士生导师,穿一级警监警服。

而没有专业技术系列的教师、没有取得警衔,不属于真正意义的警察,所穿的警服没有对应的警衔标志,只有警察标志和编号。

对于警察学院教师都的身份,如何区别?内行人通过服装是否有警衔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而外行人是很难分辨的,这就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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