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校长要求上完一个学期的课到1月底,合理吗?(校长让老师退休前完成一个学期课程,合理吗?)

校长让老师退休前完成一个学期课程,合理吗?

我是焦学龙老师,对于“老师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校长要求上完一个学期的课到1月底,合理吗”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合理。

首先,我认为,您一定是一位特别优秀的老师,工作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对工作高度负责,而且有很强的责任心,爱岗敬业,爱生如子,所以到了退休年龄,学校领导还安排您上课。校长一定是特别看重您极强的教学能力与极高的个人素养。

第二,您的学校很可能缺老师,以至于您临近退休,学校还给您安排了课。如果学校有富余的人手,一般来说,对于临近退休的老师,学校就不再安排到一线给学生上课了。如果在您即将退休的时候,校长依然给您安排了教课的任务,那么学校十有八九是缺乏能上课的老师。

第三,校长肯定是充分考虑了中途更换新老师对学生们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以及教学方法,而且学生和自己的老师之间是有感情的。对于一直教着自己的老师,学生们对其教学风格比较熟悉,教学方法比较适应,而且对于像您这样爱岗敬业的好老师,也是怀有深厚感情的。一般来说,在一个学期的中途,是不宜更换老师的,即使更换,也要在一个新的学年或新的学期进行。这样做,便于学生在一个新的起点,适应新的老师。如果在一个学期的中间更换老师,会让同学们在心理上对新老师感到不适应,会想念原先的老师,同学们往往需要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星期的时间,来适应新的老师,这势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我记得有一年我带的班级,英语老师暑假期间突然调回原籍了,她不仅英语教的特别棒,而且跟孩子们关系特别好,同学们都很喜欢她,得知她调走后,全班同学哭作一团,他们舍不得自己的英语老师啊!而且过了接近半学期,才完全适应新英语老师,尽管新老师同样优秀!

第四,您过了退休年龄,再继续教两个月,估计学校会专门发给您一些课时费作为工作补偿。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过了退休时间,学校仍然留下来教课的老教师,学习会考虑专门发一些课时费,作为对老师额外工作的报酬。这样做,还是能够得到老师们的理解和支持的。

综上所述,对于“老师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校长要求上完一个学期的课到1月底”这个问题,我认为校长的做法是合理的。我是焦学龙老师,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校长要求老师11月到退休年龄继续上课直至学期结束,合理吗?

11月到退休年龄,校长要求上完一个学期的课到1月底,这合理吗?

为了教学、为了孩子,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存在合不合理之说。正如自己所说,老师11月份到退休年龄,可是学校没有多余的老师补上,校长要老师看在工作多年的面子上,上完一个学期的课再走。凡是在基层特别是山区小学当过老师的人都清楚,由于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往往是“一个萝卜顶几坑",一个老师要顶几个年级的课。如果是班主任或者是高年级的老师更是忙得连轴转。而老师的调动一般都是在开学前办理的,中途不会办理。

在11月达到退休年龄,如果马上就离开学校的话,由于教学工作特殊的周期性,他所承担的课程将无人顶上,势必将学校的人员、教学秩序打乱。如果担任了班主任就更是影响这个班级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影响孩子们学习、成长。在这种情况下,校长请题主看在工作多年的面子上,上完这个学期的课再走,这完全是对老师的恳求,说明这个学校对工作是很认真负责的。至于所说的没说返聘,也没有额外支付工资,说实在话,只有两个多月的过渡期,如果就要谈返聘、谈额外支付工资,这都不是一个小校长能解决得了的,他哪来这个权力?也显得太矫情,太贪财了,有失老师的身份和尊严。

我们平时常说老师要爱生如子,要爱岗敬业。当老师一辈子,现在校长请题主看在工作多年的面子和情份上,上完这2个月的课再走,就提出“学生太难教,不想出事,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工作有点力不从心"等等一大堆理由,这既有点人走茶凉、不近人情的味道,也折射出题主工作责任心淡薄,没有大局观念,对学生、对教育工作的懈怠!当然,按正常程序,题主也可以一边办理退休手续,一边继续把这个学期的课上完。也许,正因为题主的不近人情,学校才不给他办理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老师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校长请你上完这个学期再走,也就是元月中旬左右就会结束,这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不存在合不合理之说。作为老师应该愉快答应,切莫推三阻四,这完全是一个有责任老师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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